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4.道德的生活当同时是属灵的时,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生活和实践仁爱是一样的。仁爱就是对邻舍的正确意愿,因而对他们的正确行为,或说希望邻舍好,因而善待他们;这也是道德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条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
这也是道德生活的普遍律法,或说这条律法也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所有仁爱的作为或行为,并把它们与道德生活的作为或行为进行对比,会占用大量篇幅。就拿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的六条诫命来说明吧。每个人都清楚看到,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戒律。它们包括与对邻之爱有关的一切(可参看TCR 329-331节)。仁爱就是遵行所有这些诫命,这一点从保罗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因此,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仁爱是不对邻人作恶,所以仁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0)
只出于外在人思考的人不禁想知道,第二块石版上的七条诫命是耶和华在西乃山上以如此大的神迹颁布的;然而,它们在全世界所有国家都是民事司法的法律,因而在以色列人最近所来自的埃及也是如此,因为没有它们,任何国家都无法继续存在。但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它们不仅可以成为世俗社会的戒律,因而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可以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因而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因此,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也是与神作对。
30.(3)自创世以来,神就以非空间的方式在空间中,以非时间的方式在时间中,或说神在空间中,却无关空间,在时间中,却无关时间。神,以及直接从祂发出的神性,不在空间之中,尽管祂是全在的,与每个世人,并与天堂里的每位天使和天堂之下的每个灵人同在,这一点是纯属世思维无法理解的,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属灵思维理解。纯属世的思维无法理解这一点,因为属世思维有空间在里面,是由诸如在这个世界上的那类物体形成的;肉眼可见的每一个物体都涉及空间。在这里,一切大小事物,一切有长、宽、高的事物,总之,一切尺寸、形状和形式都属于空间。然而,只要允许某种属灵之光进入属世思维,它是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理解这个观念的。但必须先说一说属灵思维。这种思维不从空间中获得任何东西,而是从状态中获得一切。状态论及爱、生命、智慧、情感和喜乐,总的来说,论及良善和真理。关于这些事的真正属灵观念与空间毫无共同之处;它处于更高的层次,或说优于空间观念,并俯视它们,就像天堂俯视大地一样。
神以非空间的方式存在于空间中,以非时间的方式存在于时间中,或说神存在于空间中,却无关空间,存在于时间中,却无关时间,因为从永恒到永恒,祂始终是同一的;因此,自世界创造以先,祂就是同一的;在创造之前,在神和神的眼里没有空间,也没有时间,只有创造之后才有;由于祂始终是同一的,所以祂以非空间的方式存在于空间中,以非时间的方式存在于时间中,或说神存在于空间中,却无关空间,存在于时间中,却无关时间。由此可知,自然与祂是分开的,然而,祂在自然中是全在的,几乎就像生命存在于人的每一个实质和物质的部分中,却不与之混和一样;或者,这好比眼里的光、耳中的声音、舌头上的味道,或弥漫于所有固体和液体物质中,将水陆地球凝聚在一起,使地球旋转的以太,等等。如果这些活性因素被除去,这些实质和物质的形式或东西会立刻分崩离析,并消散。事实上,如果神不处处并始终存在于人类心智中,人类心智就会像空气中的气泡一样爆破,而心智在其中出于第一原则行动的两个脑半球就会化为泡沫;因此,人类的一切都会变成地上的尘土,或飘散在微风或空气中的气味。
由于神以非时间的方式在一切时间中,或在时间中,却无关时间,所以在祂的圣言中,祂用现在时谈论过去和未来,如在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勇士、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诗篇: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了你。(诗篇2:7)
这话论及即将降临的主;因此,经上还说:
在你眼中,千年如昨日。(诗篇90:4)
神在整个世界或受造宇宙中无处不在,但祂里面没有属于这个世界,也就是属于空间和时间的任何东西,善于观察又细心的读者在圣言的许多地方都能清楚看出这一点,如在耶利米书的这段经文中:
我岂为近处的神呢?不也为远处的神吗?人岂能在隐密处藏身,使我看不见他呢?我岂不充满天地吗?(耶利米书23: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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