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157.由于人的灵就是他的心智,所以圣言中经常出现“在灵里”这个短语,它是指心智出体(即脱离肉体)的状态。先知们就是在这种状态下看见发生在灵界的事,即所谓“神的异象”。此时先知所在的状态,跟灵界的灵人与天使的状态是一样的。在这种状态下,人的灵如同其心智的视觉,能转向各个地方,而他的身体却仍留在原来的地方。
这就是我过去二十六年来所处的状态,不同之处在于,我既在灵里,同时也在肉体中,只是有时会出体。
以西结、撒迦利亚、但以理和写启示录的约翰都曾处在这样的状态,这从下列经文明显可知:
以西结说:灵将我举起,在异象中借着神的灵,将我带回迦勒底,到被掳的人那里,我所见的异象就离我上升去了。(以西结书11:1,24)灵将我举起,我就听见在我身后有震动。(以西结书3:12,14)
灵就将我举到天地中间,带我到耶路撒冷,我看到可憎的事。(以西结书8:3)
我看见四个活物,是基路伯,以及他们的各种形状。(以西结书1 和10章)
还看见一个新地和新殿,以及丈量它们的一位天使。(以西结40-48章)
那时,他在异象中,在灵里。(以西结书40:2;13:5)
撒迦利亚:
他与一位天使在一起时,见一人骑着马,站在石榴树中间。(撒迦利亚书1:8)
四角,一人手拿准绳。(撒迦利亚书1:18;2:1-2)
大祭司约书亚。(撒迦利亚书3:1)
灯台和两棵橄榄树。(撒迦利亚书4:1-3)
一飞行的书卷和量器。(撒迦利亚书5:1,6)
四辆车从两山中间出来,以及马匹。(撒迦利亚书6:1-3)
但以理也处于类似状态,他看见:
从海中上来的四个大兽,以及关于它们的许多细节。(但以理7:1-8)
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但以理8:1-14)
他异象中看见所有这些事(但以理7:1;2,7,13;8:2;10:1,7,8);天使加百列在异象中向他显现,并与他交谈(但以理9:21)。
约翰在写启示录遇到同样的情形,他说:
当主日,他在灵里。(启示录1:10)
他在灵里被带到旷野。(启示录17:3)
他在灵里被带到一座高大的山。(启示录21:10)
他在异象中观看。(启示录9:17)
还有,他看见他所描述的事物,如他看见人子在七个灯台中间;天上的圣所、圣殿、约柜和祭坛;被七个印封住的书卷,有马从中出来;宝座周围有四活物;来自各支派的一万二千选民;锡安山上的羔羊;从深坑里飞上来的蝗虫;龙以及他与米迦勒的战斗;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被龙逼到旷野;两个兽,一个从海中上来,另一个从地中上来;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龙被扔进硫磺的火湖里;白马与盛筵;圣城耶路撒冷降下,以及他所描述的圣城的城门、城墙、根基;生命水的河,每月都结果子的生命树,等等。彼得、雅各和约翰看到耶稣变像时,也处在类似状态,保罗从天上听到不可思议的事时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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