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启示录11:3-4
634.启11:3, 4.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他们要穿着麻布,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这些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这地的神面前。
“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635节);“他们要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表示他们应教导人,应教导什么,甚至直到旧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636节);“穿着麻布”表示由于不接受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而处在哀悼中(637节)。
“这些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表示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或爱之良善和这良善之真理(638节);“立在这地的神面前”表示这些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事物,在天堂和教会属于祂(6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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