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643.“头上戴着金冠冕,手里拿着快镰刀”表源于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和圣言的神性真理。“头上”所戴的“冠冕”表示智慧(参看189,252节);“金冠冕”表示源于爱的智慧(235节);由于这冠冕被看到戴在人子或主的头上,所以“金冠冕”表示源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镰刀”之所以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是因为“收割”表示教会在神性真理上的状态,在此表示它的末后状态;所以用“镰刀”所进行的“收割”在此表示终结教会的状态并施行审判;由于这些事是凭借神性真理来完成的,所以这一切以“镰刀”来表示;而“快镰刀”表示精确而敏锐地行这事。“镰刀”和“剑”、“刀”、“长剑”所表相同;只是在论述收割的地方,经上会用“镰刀”;当论述战争时,经上则用“刀剑”。“剑”、“刀”和长剑”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神性真理,反之亦然(52,108,1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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