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62.“并且我拿着阴间和死亡的钥匙”表唯独祂能拯救。“钥匙”表开与关的权能,在此则表打开地狱使人得出、关闭地狱免得人又进入的权能。因为人生在各种恶中,因而生在地狱当中,因为诸恶就是地狱。他被主从地狱领出来,打开地狱的权能属于主。“拿着阴间和死亡的钥匙”不是指投入地狱的权能,而是指拯救的权能,因为上文说“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世世代代”,这句话表示唯独祂是永生(60节)。并且,主从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人将自己投入地狱。“钥匙”表开与关的权能,相关经文还有启示录(3:7; 9:1; 20:1),以赛亚书(22:21, 22),马太福音(16:19),路加福音(11:52)。主的权能不仅在天堂,也在地狱,因为地狱被保持在正好与天堂相对的秩序和关联中。因此缘故,掌管这一个的也必掌管另一个,否则人无法得救,因为得救就是从地狱被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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