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516.“因地震而被杀的人有七千名”表在这种状态下,所有那些承认唯信,因而视仁爱行为毫无价值的人都灭亡了。和前面一样,“被杀”表示属灵的被杀,就是灵魂的灭亡;“地震”表示他们当中的状态变化,以及他们的毁灭,如前所述;“人有七千名”表示所有承认唯信,并因此视仁爱行为毫无价值,进而诅咒新教会的这两大神圣要素的人;“名”表示那些已然如此的人,因为“名字”表示人的性质(81,122,165节);“七千”表示所有已然如此的人,因为“七千”与“七”所表相同,正如“一万二千”与“十二”所表相同(348节)。“七”表示所有人,所有事物,并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遭到亵渎的事物(参看10,2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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