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42

442.必须明白的是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揭秘启示录 #38

38.“说,我是阿拉

38.“说,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首先的,是末后的”表那自有并且自初至终独一者,万物皆来自祂,因而表那为爱本身和独一的爱,智慧本身和独一智慧,生命本身和祂自己里面的独一生命,因而为创造者本身和独一创造者,救主和来自祂自己的启示者,因此为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者。唯独祂是无限和永恒,是耶和华;祂就是主。所有这些事物,以及更多无限事物都包含在这些话里(参看13, 29节)。前面说过,在灵界,字母表中的所有音节或字母都表示事物;他们的言语和写作由此存在,因此主以“阿拉法和俄梅戛”来描述祂的神性和无限,以此表示祂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由于在灵界、因而天使的语言中,每一个字母都表示一个事物,故大卫根据字母表上的字母,按照从希伯来文第一个字母(Aleph)到最后一个字母(Thau)的次序写了诗篇第119篇,这从那里的几节经文的起始字母明显看出来;诗篇第111篇也一样,只是不那么明显。因同样的缘故,亚伯兰被赐名亚伯拉罕,撒莱被赐名撒拉;这样做是为了在天堂,亚伯拉罕和撒拉不要被理解为人物,而被理解为神性。因为字母“H”只是一个送气音,含有无限之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文(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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