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312.“我就观看,见有一匹黑马”表在真理、因而在教义方面,这些人完全丧失了对圣言的理解。如前所述,“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黑”之所以表示非真理,因而表示虚假,是因为“黑”是“白”的对立面,而“白”论及真理(167,231,232节);白源于光,黑源于暗,因而源于光的缺失,而光是真理。但在灵界,黑有双重来源,一个源于火焰之光的缺失,主的属天国度的居民便在这光中;另一个源于亮光的缺失,主的属灵国度的居民便在这光中;后一种“黑”和“暗”(darkness)的含义相同,而前一种“黑”和“幽暗”(thick darkness)的含义相同。这两种“黑”是有区别的,一种是可憎的,另一种则不那么可憎;它们所表示的虚假也一样。显现在可憎之黑中的,被称为魔鬼。事实上,他们憎恶真理,就像角枭(horned owl)憎恶阳光。而显现在不那么可憎之黑中的,则被称为撒旦。这些人不憎恶真理,只是讨厌它;所以后者好比猫头鹰,而前者则好比角枭。在圣言中,“黑”论及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锡安的拿细耳人素来比雪纯净,现在他们的面貌比黑人更黑。(耶利米哀歌4:7-8)
白昼向先知变为黑暗。(弥迦书3:6)
下阴间的那日,我要使黎巴嫩向你变为黑暗。(以西结书31:15)
日头变黑像毛布。(启示录6:12)
日月星辰都变黑(耶利米书4:27-28;以西结书32:7;约珥书2:10; 3:15等)
“第三个活物”之所以显为“黑马”,是因为它有一张像人的脸,而人的脸表示圣言神性真理的智慧(243节),因此该活物表明,按照顺序,第三类人不再有任何智慧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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