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216.“所以你要发热心,也要悔改”表这一切要通过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虚假的憎恶来完成。此处经上之所以说“要发热心”,是因为前面(2:15)经上说“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那里说的是热。事实上,“热心”(zeal)是指属灵之热,属灵之热是爱的情感,在此是热爱真理的情感,人若出于热爱真理的情感行事,也必出于对虚假的憎恶行事;因此,这是“悔改”的含义。在圣言中,当论述主时,“热心”表示爱和愤怒;表示爱的经文有(约翰福音2:17;诗篇69:9;以赛亚书37:32; 63:15;以西结书39:25;撒迦利亚书1:14; 8:2),表愤怒的经文有(申命记32:16, 21;诗篇79:5-6;以西结书8:3, 5; 16:42; 23:25;西番雅书1:18; 3:8)。不过,主的“热心”不是愤怒,只是外在看似如此,其实内在是爱。之所以外在看似如此,是因为当主责备人,尤其人自己的邪恶惩罚他时,主似乎是愤怒的。这是出于爱的允许,为叫人的恶能被除去;正如父母若爱自己的孩子,为除去他们的邪恶,会让他们受责备。因此,很明显,耶和华为何自称“忌邪”(zealous)(申命记4:24; 5:9, 10; 6: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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