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42

442.必须清楚理解

442.必须清楚理解的是,主里面的仁爱和信仰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因此,信仰怎样,仁爱就怎样,或说仁爱的性质取决于信仰的性质。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可参看TCR 362-363节);仁爱和信仰一起在善行中(TCR 373-377节)。由此可知,信仰怎样,仁爱就怎样,或说仁爱的性质取决于信仰的性质,并且仁爱和信仰一起怎样,作为或行为就怎样,或说作为或行为的性质取决于信仰和仁爱一起的性质。如果人的信仰是,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来自主,那么人就是这良善的工具因,主是主因,这两个原因在人看来似乎是一个,但主因却是工具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一个人相信一切本身为良善的良善都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德归于作为或行为;这信仰在人里面被完善到何等程度,关于功德的幻想就在何等程度上被主移除。在这种状态下,人完全进入仁爱的行使中,或说进行无数仁爱的行为,而不害怕功德的入侵,或说没有对功德的焦虑,最终进入仁爱的属灵快乐中,然后开始避免或厌恶功德的观念,视之为对他的生命有害的东西。对那些通过在所从事的职责、业务或工作中公义而忠实地行事,并公义而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之有任何来往的人而充满仁爱的人(参看TCR 422-424节)来说,功德的感觉很容易被主洗去或移除。然而,功德的感觉很难从那些认为仁爱是通过给予救济和帮助有需要的人来获得的人身上移除;因为当他们做这些事时,他们在自己的心智中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是暗中地或不那么容易注意到地,并索取功德,或把功德拉到自己这里。


真实的基督教 #56

56.(3)在宇宙及

56.(3)在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神的全能按照祂秩序的律法行进和运作。神是全能,因为祂从自己那里拥有一切能力;而其他所有人都只从祂那里拥有能力。祂的能力和意愿为一;祂只意愿良善,所以只能行善。在灵界,没有人能做违背他意愿的任何事;这是源于神,因为祂的能力和意愿为一。此外,神是良善本身,因此祂在行善时就在自己里面,走出或出离祂自己是不可能的。由此明显可知,祂的全能必须在良善延伸的气场里面行进和运作;这个气场是无限的。因为从至内层发出的这个气场充满宇宙和其中的一切,或其中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并从至内层掌管在外面的事物,只要这些事物按照它们自己秩序的律法与它结合。如果它们不与这个气场结合,该气场仍会维持它们,并竭尽全力把它们带入与普遍秩序和谐一致的秩序中,在这个普遍秩序中,神自己就在祂的全能中,祂也照着这个秩序行事。如果这一点没有实现,那么它们就会从祂那里被赶出去;即便如此,这个气场仍从至内层来维持它们。由此清楚可知,神性全能绝不能从它自己那里走出去触及任何邪恶,也绝不能从它自己那里助长任何邪恶;因为邪恶会转身离开,因此,邪恶与祂完全分离,并被扔进地狱,而在地狱与祂所在的天堂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从这几点考虑可以看出,那些认为神可以定任何人的罪,诅咒任何人,并把任何人扔进地狱,祂可以预定任何人的灵魂永远死亡,为伤害报仇,发怒和惩罚的人多么愚蠢,那些如此相信的人更是愚蠢,那些如此教导的人尤其愚蠢。事实上,祂甚至不能转身离开人,也不能严厉地或皱着眉头看着他。这些和类似的事违反祂的本质,而违反祂本质的东西就是违反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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