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1.对那些在其作为或行为中视回报为根本目的或目的本身的人来说,情况截然不同。他们就像那些为了利益而建立友谊的人,他们也送出礼物、提供服务,并证明看似发自内心的爱。然而,当他们对自己的期望感到失望,或说没有得到他们所期望的东西时,他们就转身离开,放弃友谊,加入前朋友的敌人和仇恨者的行列。他们也像仅仅为了工资而给婴孩喂奶的保姆,她们在婴儿的父母面前亲吻和爱抚婴儿。然而,当她们没有得到她们想要的饮食和薪水时,她们就会疏于照顾婴儿,粗鲁地对待他们,甚至殴打他们,嘲笑他们的哭喊或眼泪。
此外,他们就像那些出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来关注自己的国家,并声称愿意为国家献出自己的财富和生命的人。然而,他们若得不到荣誉和财富为赏赐,就会诋毁自己的国家,甚至通敌。他们也像只为工价照顾羊群的牧羊人,他们若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工价,就会用自己的杖把羊群从牧场赶到沙漠或旷野。那些履行牧师的职责,只是为了牧师薪资的人就像这些牧羊人;显然,他们轻视或毫不关心被委以重任的灵魂的救赎。
对那些只看重职位的荣誉或地位及其收入的地方官员来说,情况也是如此。当他们行善时,不是为了公众福利,而是为了满足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或说为了这爱中的快乐,他们将这种快乐作为唯一的良善来吸收。对其他所有以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为基础的人来说,情况都是如此;因为他们所关注的目的对他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或说是决定性的因素,与职能有关的居间原因,或履行职责所用的方法若不能实现或促进这个目的,就会被放弃或完全忽视。
这同样适用于那些在救赎的问题上基于功德而要求回报的人。死后,这些人满怀信心地要求进入天堂。然而,当发现他们没有对神的爱,也没有对邻舍的爱时,他们就被送回到那些能教导他们仁爱和信仰的人那里。他们若拒绝这种教导,就会被送到他们的同类那里,其中一些人因没有得到回报而向神发怒,称信仰只是理性的产物或虚构。在圣言中,“雇工”就是指这些人,他们在圣殿的外院被分配最低级的服务。从远处看,他们似乎在劈柴,或说就像伐木工人。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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