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1.对那些在其作为或行为中视回报为根本目的或目的本身的人来说,情况截然不同。他们就像那些为了利益而建立友谊的人,他们也送出礼物、提供服务,并证明看似发自内心的爱。然而,当他们对自己的期望感到失望,或说没有得到他们所期望的东西时,他们就转身离开,放弃友谊,加入前朋友的敌人和仇恨者的行列。他们也像仅仅为了工资而给婴孩喂奶的保姆,她们在婴儿的父母面前亲吻和爱抚婴儿。然而,当她们没有得到她们想要的饮食和薪水时,她们就会疏于照顾婴儿,粗鲁地对待他们,甚至殴打他们,嘲笑他们的哭喊或眼泪。
此外,他们就像那些出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来关注自己的国家,并声称愿意为国家献出自己的财富和生命的人。然而,他们若得不到荣誉和财富为赏赐,就会诋毁自己的国家,甚至通敌。他们也像只为工价照顾羊群的牧羊人,他们若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工价,就会用自己的杖把羊群从牧场赶到沙漠或旷野。那些履行牧师的职责,只是为了牧师薪资的人就像这些牧羊人;显然,他们轻视或毫不关心被委以重任的灵魂的救赎。
对那些只看重职位的荣誉或地位及其收入的地方官员来说,情况也是如此。当他们行善时,不是为了公众福利,而是为了满足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或说为了这爱中的快乐,他们将这种快乐作为唯一的良善来吸收。对其他所有以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为基础的人来说,情况都是如此;因为他们所关注的目的对他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或说是决定性的因素,与职能有关的居间原因,或履行职责所用的方法若不能实现或促进这个目的,就会被放弃或完全忽视。
这同样适用于那些在救赎的问题上基于功德而要求回报的人。死后,这些人满怀信心地要求进入天堂。然而,当发现他们没有对神的爱,也没有对邻舍的爱时,他们就被送回到那些能教导他们仁爱和信仰的人那里。他们若拒绝这种教导,就会被送到他们的同类那里,其中一些人因没有得到回报而向神发怒,称信仰只是理性的产物或虚构。在圣言中,“雇工”就是指这些人,他们在圣殿的外院被分配最低级的服务。从远处看,他们似乎在劈柴,或说就像伐木工人。
1152.“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酒”和“油”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油”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375节)。“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它在此与油连在一起,而油表示来自属天源头的良善。因为与前一节经文一样,这一节经文也有成双成对的事物,其中一种事物表示属于真理的东西,另一种事物表示属于良善的东西,这两者都来自同一个源头;由此可推知,“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油”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在圣言中,“酒”表示真理或属灵良善(参看AE 376节);因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与属灵良善是一致的。油也一样;当所指的是圣膏油时,“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但当所指的是他们在节日用来膏抹自己的油时,“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过,圣治的一条律法是这样:人应自己强迫自己;但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远离邪恶,而不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因为对人来说,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是可能的,但强迫自己走向本身为良善的良善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行善,因为他为了自我,或世界,或回报,或出于恐惧强迫自己走向良善;这种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在它里面为目的的,是这个人自己,世界,或回报,而不是良善本身,因而也不是主;使良善成为良善的,是爱,而不是恐惧。例如,如果一个人在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并通过这种方式移除邪恶之前,强迫自己向邻舍行善,接济穷人,资助教会,行公义,从而强迫自己走向仁爱和真理,那么这就像一种姑息治疗法,只从外在来治疗疾病或溃疡,或像仅仅通过外在行为,一个通奸者强迫自己贞洁,一个骄傲的人强迫自己谦卑,或一个不诚实的人强迫自己诚实一样。
但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洁净了他的内在,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他就出于自由行善,而不是强迫自己行善;因为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的自由,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这种自由;因此,人不会强迫自己走向这种良善。表面上看,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和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之间似乎有一种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并没有这种联系。我从经历的证据中得知,许多人强迫自己行善,却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但当探究这些人时,就会发现,来自里面的邪恶粘附在他们所行的良善上;因此,他们的良善就像用泥土或粪便制成的偶像或塑像。我被告知,这些人以为神是可以通过荣耀或赞美和供物来获得的,即便这些荣耀或赞美和供物发自一颗不洁的心。然而,在世人眼前,一个人可能会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尽管他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因为在世上,他会因此而得到回报;世人关注外在,很少关注内在;但在神面前,情况不是这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