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0.然而,人若想着去天堂,并认为应为此行善,就不是以回报为目的,也并非将功劳归于行为,因为那些爱邻如己且爱神胜过一切的人也是这样想的。他们的这种想法来自他们对主所说的话的信心:他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马太福音5:11,12;6:1;10:41,42;路加福音6:23,35;14:12,13,14;约翰福音4:36);如此行善之人,将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他们所预备的国(马太福音25:34);并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约翰福音5:29;启示录14:13;20:12,13;耶利米书25:14;32:19;何西阿书4:9;撒迦利亚书1:6等等)。这些人并不认为赏赐是基于自己的功劳,而是相信恩典的承诺。他们的赏赐就是对邻行善的快乐。这就是天堂中的天使所感受的快乐,这快乐是永恒的属灵快乐,它无限超越一切属世的快乐。享有这种快乐的人不愿听到谈论什么功劳,因为他们喜欢这样做,并且在做的过程中感到十分开心。为了回报而这样行的想法会使他们感到沮丧。他们就像那些为友谊而善待朋友、为兄弟情谊而善待兄弟、为妻儿而善待妻儿、为国家而善待国家之人,所以他们出于友谊和爱行事。他们若行了善事,也会说并使别人相信,他们不是为了自己这样做,而是为了别人。
2.4属灵的热与光在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构成一体,正如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构成一体
99.第一部分解释了主里面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如何构成一体。热与光以同样的方式构成一体,因为它们从这两者发出,因其对应关系而构成一体;热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由此可推知,由于神性之爱是神性存在,神性智慧是神性显现(如前所示,14-16节),所以属灵之热是神性存在的神性发出,属灵之光是神性显现的神性发出。此外,由于这种合一,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如前所示,34-39节),所以属灵之热属于属灵之光,属灵之光属于属灵之热。从这种合一可推知,热与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为一。不过,下文我们会看到,它们没有作为一被天使和世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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