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这就是圣爱的性质。这一点从它的气场遍及整个宇宙,并根据人的状态而影响每个人可以得知。它尤其感染父母,因为正是这爱使他们温柔地爱着自己之外的他们的子女,愿意与他们合为一体,并致力于他们的幸福。圣爱的这种气场不仅打动好人,也打动坏人,不仅打动人类,也打动各种动物和鸟类。有哪个母亲在生育孩子后不是一心与它结合,为它提供食物?鸟儿孵化幼雏后心里所惦念的,不就是将它们庇佑在翅膀下,通过它们小小的嘴将食物送到它们的喉咙里?众所周知,连毒蛇和蝰蛇也爱它们的后代。这种普遍的气场尤其打动那些从内心接受神爱之人,他们就是那些信神并爱邻之人。这种人所具有的仁爱就是神爱的一个形像。
即便那些不善良的人之间的友谊也模仿这爱。人在坐席时,会把最好的东西给他的朋友,拥抱他,爱抚他,握住他的手,许诺给朋友提供服务和帮助。那些同质或相似之人想要并努力结合的感觉唯独出自这一本源。神性气场同样作用于无生命之物,如树木、植被。不过,它是通过尘世太阳及其热与光做到这一切的。这热从外面渗透进去,与它们结合起来,使它们发芽、开花、结果,这些类似于有生命之物里面的幸福。太阳的热就具有这种果效,因为它与属灵之热,也就是爱相对应。矿物界的各种事物中甚至也有这爱作工的代表形像。这爱的写照体现在这些矿物升华为有用的形式,以及宝石的形成。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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