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XIII.在行使仁爱中,只要一个人相信一切良善都来自主,那么他就会避免将功德归于作为或行为
439.将功德归于为了救赎所做的作为或行为是有害的,因为邪恶就隐藏在其中,而如此行的人对此却浑然不知。这些隐藏的邪恶包括:否认神在人里面的流注和运作;在关乎救赎的事上信靠人自己的能力;信仰人自己而不是神;自我称义;靠人自己的力量得救;将神性恩典和怜悯化为乌有;拒绝通过神性方法改造和重生;尤其贬低主神救主的功德和公义,这些人将这功德和公义据为己有;此外还包括不断期待回报,他们把回报视为最初和最后的目的;淹没或窒息和灭绝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不知道没有任何功德观念的天堂之爱的快乐,并缺乏对它的感知,只感觉到自我之爱。那些将回报置于第一位,将救赎置于第二位,因而为了回报而关注或重视救赎的人,就颠倒了秩序,把心智的内在渴望或内在事物沉浸在他们自己的自我中,并在身体上用肉体的邪恶或欲望玷污了它们。这就是为何关注功德的良善在天使看来像是铁锈色的,而不关注功德的良善像是紫色的。主在路加福音中教导说,不要为了回报而行善:
你们若善待那善待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的呢?你们倒要爱仇敌,行善、借出,不要再期望什么;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因为祂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路加福音6:33-36)
祂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若非从主那里,人不能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凭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4, 5)
又: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他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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