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7

437.如今人们相信

437.如今人们相信,仁爱就是简单的行善,然后人就不会作恶;所以仁爱的第一步就是行善,其次才是不作恶。然而,事实完全相反;仁爱的第一步是弃恶,其次才是行善;因为灵界的普遍法则,并由此成为尘世的普遍法则是:人越不意欲邪恶,就越意愿良善;因此,他越远离升腾一切邪恶的地狱,就越转向降下一切良善的天堂;所以,人越拒绝魔鬼,就越被主接受。人不能站在这二者之间,头朝两边摇摆,同时向双方祈求。论到这种人,主说:
我知道你的行为,你也不冷也不热;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启示录3:15,16)
谁会带着一队士兵在两军之间参与战斗,同时在两边开战?谁会对邻舍心怀邪恶的同时又对他心怀良善?即便可以,邪恶也是将自己隐藏在了良善中。尽管隐藏的邪恶没有显明在行为中,但只要正确地深入思考,它仍会在很多事上显明自己。主说:
一个仆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路加福音16:13)。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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