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XII.仁爱的第一步是除去邪恶;第二步是做对邻舍有用的良善
435.在仁爱的教义中,这一点是占据首位的,即:仁爱的第一步是不向邻舍行恶;向邻舍行善占据第二位。这个信条就像通往仁爱教义的大门。众所周知,自每个人出生时,邪恶就牢牢植根于他的意愿;由于一切邪恶都与人有关,无论是近还是远,也与社会和国家有关,所以可推知,遗传之恶是针对每个层级上的邻舍的邪恶。人可以凭理性本身看到,只要植入意愿的邪恶没有被除去,那么他所行的良善就被这邪恶玷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邪恶就在良善里面,就像核仁在外壳里面,或骨髓在骨头里面。因此,尽管这种人所行的良善看起来是良善,但它本质上仍不是良善,因为它就像表面完好、美丽的外壳,里面却装着虫蛀的核仁,或像内部腐烂,而且腐烂的痕迹甚至延伸到表面的白杏仁。
意愿邪恶和实行良善在性质上是对立面;因为邪恶属于对邻舍的仇恨,而良善属于对邻舍的爱,或邪恶是邻舍的敌人,良善是邻舍的朋友。这两者不能存在于同一个心智中,也就是说,邪恶在内在人中,良善在外在人中;否则,外在人中的良善就像表面愈合,但内部有腐烂物质的伤口。在这种情况下,人就像一棵烂了根的树,这树虽然仍结出果实,这果实外表看起来美味、有用,但内部却腐烂、无用。他也像废弃的渣滓,表面抛光、色彩艳丽,被当成宝石来出售;换句话说,他就像猫头鹰的蛋,人们却误以为是鸽子的蛋。
每个人都要知道,人通过身体所行的良善是从他的灵,或内在人发出的,内在人就是死后活着的灵。因此,当前面描述的人脱去构成其外在人的肉体时,他只由自己的邪恶构成,或说他处于邪恶,以邪恶为快乐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恨恶良善为对他的生活有害的东西。
主在许多地方教导说,在邪恶被除去之前,人不能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
人不能从荆棘上摘葡萄,从蒺藜上摘无花果。坏树不能结出好果子。(马太福音7:16-18)
马太福音: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以赛亚书: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寻求公平。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8)
769.“就是那守神诫命的”表示在那些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中间。这从“守神诫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守神诫命”是指照着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由于这种生活是一种信仰的生活,信仰的生活就是仁爱,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信仰的生活就是对邻之仁,因为信仰是指对圣言的信仰,因而是指对在圣言中和来自圣言的真理的信仰,而仁爱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论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文明的;由于人所爱的,他就意愿,他所意愿的,他就实行,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由此可见,所有将信与仁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信、何为仁,或说完全不知道信与仁的性质;他们对信的概念是,它就是他们所相信或接受、包含在记忆中的一切,因为他们从有学问的人那里听到它;然而,这种信仰只是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因为他们看不到一件事是不是如此,除非从别人那里看到;凡只从别人那里看到的东西既能被遭误解的圣言字义证实,也能被基于表象和知识(或科学)的推理证实,尽管它可能是与真理截然对立的虚假。当这种信仰被证实时,它就变成一种说服性信仰;而这种说服性信仰和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都不是属灵的信仰,因而不是得救的信仰,因为这种信仰还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一个人若要接受这种生命,就必须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与从主生活是一样的,因为主就是圣言,并在圣言里面。这种生活就是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这时它的情感就变成仁爱,源于这种情感的思维就变成信仰;事实上,人的一切思维完全从情感获得其生命,因为没有情感,谁也无法思考;因此,当一个人的情感变得属灵时,他的思维也变得属灵;因此,一个人的仁爱怎样,他的信仰就怎样。由此可见,仁与信,就像情感与思维,或也可说像意愿与理解力一样,行如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因此它们就像良善与真理那样行如一体。由此清楚可知,照着来自圣言的主的诫命生活,或“守神诫命”是指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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