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4

434.至于聚会,在

434.至于聚会,在最早期的教会,这些聚会在那些在基督里视他们自己为兄弟的人当中举行。因此,它们是仁爱的聚会,因为那里有属灵的弟兄情谊。在教会面临困境时,这些聚会还用来安慰;在教会兴旺时,用来庆祝;还用于学习、工作之余恢复精神、讨论各种事务。由于它们以属灵之爱为源头,故其理性与道德也有属灵的源头。如今的聚会是在朋友当中进行的,其目的在于社交的乐趣,通过交谈愉悦心情,并因此开阔心胸,解放思想,从而恢复身体感官功能,全面恢复健康。然而,仁爱的聚会已不复存在。因为主说:在世代的末了(也就是教会的末期),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马太福音24:12)。原因在于,教会已不再承认主神救世主为天地之神,不再直接靠近祂,就是真正仁爱的唯一源头和给予者。然而,模仿仁爱的友谊若不能将心智结合在一起,这样的聚会只不过是友谊的伪装,相爱的虚假表演,使人感觉受到恩宠的诱惑性暗示,是向肉体、尤其感官的欢娱所献上的祭品。人们由此象帆船一样被风帆和顺流带走,而谄媚者和伪君子则站在船尾掌舵。

诠释启示录 #935

935.“拿着神的竖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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