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4.至于聚会,在最早期的教会,这些聚会在那些在基督里视他们自己为兄弟的人当中举行。因此,它们是仁爱的聚会,因为那里有属灵的弟兄情谊。在教会面临困境时,这些聚会还用来安慰;在教会兴旺时,用来庆祝;还用于学习、工作之余恢复精神、讨论各种事务。由于它们以属灵之爱为源头,故其理性与道德也有属灵的源头。如今的聚会是在朋友当中进行的,其目的在于社交的乐趣,通过交谈愉悦心情,并因此开阔心胸,解放思想,从而恢复身体感官功能,全面恢复健康。然而,仁爱的聚会已不复存在。因为主说:在世代的末了(也就是教会的末期),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马太福音24:12)。原因在于,教会已不再承认主神救世主为天地之神,不再直接靠近祂,就是真正仁爱的唯一源头和给予者。然而,模仿仁爱的友谊若不能将心智结合在一起,这样的聚会只不过是友谊的伪装,相爱的虚假表演,使人感觉受到恩宠的诱惑性暗示,是向肉体、尤其感官的欢娱所献上的祭品。人们由此象帆船一样被风帆和顺流带走,而谄媚者和伪君子则站在船尾掌舵。
330.我们说过,人越避开恶事,就越意愿善行。原因在于,邪恶与良善是对立面。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也就是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当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事实就变得非常明显了,如人:
⑴越不敬拜别神,就越敬拜真神。
⑵越不妄称神之名,就越爱出自神之物。
⑶越不想杀人、出于仇恨或报复行事,就越祝福邻人。
⑷越不想奸淫,就越想与妻子过贞洁的生活。
⑸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⑹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想并谈论真理。
⑺⑻越不贪恋邻人的一切,就越愿邻人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明显可知,十诫包含爱神爱邻的一切。故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这些诫命,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邻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对此,必须加上两条原则为新教会所用:
⑴凭自己,没有人能避恶如罪、行出在神眼里为良善的善行来;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通过主,而非凭自己行出善行。
⑵当避恶如罪,貌似凭自己与它们争战。若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是为了其它因素而避开邪恶,就不是在避恶,只是防止它们显现在全世界面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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