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4.至于聚会,在最早期的教会,这些聚会在那些在基督里视他们自己为兄弟的人当中举行。因此,它们是仁爱的聚会,因为那里有属灵的弟兄情谊。在教会面临困境时,这些聚会还用来安慰;在教会兴旺时,用来庆祝;还用于学习、工作之余恢复精神、讨论各种事务。由于它们以属灵之爱为源头,故其理性与道德也有属灵的源头。如今的聚会是在朋友当中进行的,其目的在于社交的乐趣,通过交谈愉悦心情,并因此开阔心胸,解放思想,从而恢复身体感官功能,全面恢复健康。然而,仁爱的聚会已不复存在。因为主说:在世代的末了(也就是教会的末期),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马太福音24:12)。原因在于,教会已不再承认主神救世主为天地之神,不再直接靠近祂,就是真正仁爱的唯一源头和给予者。然而,模仿仁爱的友谊若不能将心智结合在一起,这样的聚会只不过是友谊的伪装,相爱的虚假表演,使人感觉受到恩宠的诱惑性暗示,是向肉体、尤其感官的欢娱所献上的祭品。人们由此象帆船一样被风帆和顺流带走,而谄媚者和伪君子则站在船尾掌舵。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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