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3.众所周知,午餐和晚餐在各处都是习以为常的,其目的各种各样;大多数是为了友谊、血缘关系、享受、获利或酬报。它们还是贪污受贿、拉帮结派的一种手段,对大人物而言,是为了赢得尊敬,在王宫里则是为了炫耀。但仁爱的午餐、晚餐只在那些彼此相爱、拥有共同信仰的人当中才能找到。基督教会最早期就有这样的午餐和晚餐,它们被称为筵席。举行筵席是为了让他们尽情欢乐,同时又把人们聚在一起。在建立教会的最初阶段,晚餐象征联系和结合,因为举行晚宴的时间,也就是傍晚就象征最初阶段。但在第二阶段,也就是教会确立的阶段,就有了午餐。因为早晨和白天象征这一阶段,他们会在餐桌上交流各种话题,无论家庭的还是政治上的,尤其关乎教会的话题。由于它们是仁爱的筵席,所以无论谈论什么话题,他们的言辞中都包含仁爱及其快乐和喜悦。盛行在这些筵席上的属灵气场是爱主和爱邻的气场,它使每个人心情愉悦,使每种声音的语气柔和,并将欢庆从内心传达到所有感官。因为那里的每个人都放射出属灵的气场,这气场是他的爱之情感及其思维的气场,并从内在感染他的同伴,尤其在筵席上。该气场既通过脸,也通过呼吸放射出来。正因午餐和晚餐,或筵席象征这类心灵的联结,所以它们在圣言中经常被提及,其灵义没有别的意思。在至高义上,以色列人逾越节的晚餐,他们在其它宴会上的招待、以及在会幕旁边吃祭物也是这个意思。掰饼、分饼,并将同一个杯子递给彼此喝水就代表这种联结行为。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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