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3.众所周知,午餐和晚餐在各处都是习以为常的,其目的各种各样;大多数是为了友谊、血缘关系、享受、获利或酬报。它们还是贪污受贿、拉帮结派的一种手段,对大人物而言,是为了赢得尊敬,在王宫里则是为了炫耀。但仁爱的午餐、晚餐只在那些彼此相爱、拥有共同信仰的人当中才能找到。基督教会最早期就有这样的午餐和晚餐,它们被称为筵席。举行筵席是为了让他们尽情欢乐,同时又把人们聚在一起。在建立教会的最初阶段,晚餐象征联系和结合,因为举行晚宴的时间,也就是傍晚就象征最初阶段。但在第二阶段,也就是教会确立的阶段,就有了午餐。因为早晨和白天象征这一阶段,他们会在餐桌上交流各种话题,无论家庭的还是政治上的,尤其关乎教会的话题。由于它们是仁爱的筵席,所以无论谈论什么话题,他们的言辞中都包含仁爱及其快乐和喜悦。盛行在这些筵席上的属灵气场是爱主和爱邻的气场,它使每个人心情愉悦,使每种声音的语气柔和,并将欢庆从内心传达到所有感官。因为那里的每个人都放射出属灵的气场,这气场是他的爱之情感及其思维的气场,并从内在感染他的同伴,尤其在筵席上。该气场既通过脸,也通过呼吸放射出来。正因午餐和晚餐,或筵席象征这类心灵的联结,所以它们在圣言中经常被提及,其灵义没有别的意思。在至高义上,以色列人逾越节的晚餐,他们在其它宴会上的招待、以及在会幕旁边吃祭物也是这个意思。掰饼、分饼,并将同一个杯子递给彼此喝水就代表这种联结行为。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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