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3.众所周知,午餐和晚餐在各处都是习以为常的,其目的各种各样;大多数是为了友谊、血缘关系、享受、获利或酬报。它们还是贪污受贿、拉帮结派的一种手段,对大人物而言,是为了赢得尊敬,在王宫里则是为了炫耀。但仁爱的午餐、晚餐只在那些彼此相爱、拥有共同信仰的人当中才能找到。基督教会最早期就有这样的午餐和晚餐,它们被称为筵席。举行筵席是为了让他们尽情欢乐,同时又把人们聚在一起。在建立教会的最初阶段,晚餐象征联系和结合,因为举行晚宴的时间,也就是傍晚就象征最初阶段。但在第二阶段,也就是教会确立的阶段,就有了午餐。因为早晨和白天象征这一阶段,他们会在餐桌上交流各种话题,无论家庭的还是政治上的,尤其关乎教会的话题。由于它们是仁爱的筵席,所以无论谈论什么话题,他们的言辞中都包含仁爱及其快乐和喜悦。盛行在这些筵席上的属灵气场是爱主和爱邻的气场,它使每个人心情愉悦,使每种声音的语气柔和,并将欢庆从内心传达到所有感官。因为那里的每个人都放射出属灵的气场,这气场是他的爱之情感及其思维的气场,并从内在感染他的同伴,尤其在筵席上。该气场既通过脸,也通过呼吸放射出来。正因午餐和晚餐,或筵席象征这类心灵的联结,所以它们在圣言中经常被提及,其灵义没有别的意思。在至高义上,以色列人逾越节的晚餐,他们在其它宴会上的招待、以及在会幕旁边吃祭物也是这个意思。掰饼、分饼,并将同一个杯子递给彼此喝水就代表这种联结行为。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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