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766.启12:17.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
“龙向妇人发怒”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因感觉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被许多人支持而燃起的对它的仇恨(767节);“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表示源于邪恶的生活、要攻击该教会的教义真理的一种坚定或热切努力(768节);“就是那守神诫命的”表示在那些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中间(769节);“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表示和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7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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