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私人的仁爱义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诠释启示录 #723

723.启12:5.

723.启12:5.她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棒照管列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

“她生了一个男孩子”表示给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的真理之教义(724, 725节);“是将来要用铁棒照管列族的”表示这教义将凭来自属灵真理的属世真理的能力反驳并说服那些处于虚假和邪恶,却又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的人(726, 727节);“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表示主对该教义的保护,因为它是给新教会的(7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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