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私人的仁爱义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诠释启示录 #54

54.“当主日”表示

54.“当主日”表示当时的神性流注。这从“主日”的含义清楚可知,“主日”是指当主教导人时,因而是指当祂正在流入,或说通过流注进入时。主日就是安息日;在古代教会,也就是代表性教会,安息日是敬拜的最神圣事物,因为安息日表示主里面神性与人身或人性的合一,因而也表示祂的神性人身与天堂的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8494–8495, 10356, 10360, 10370,10374, 10668节)。但主将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或人性合一后,这种神圣的代表就停止了,安息日就变成了教导的一日(参看《属天的奥秘》10360节)。因此,启示在主日向约翰作出;此处的启示是指关于教会状态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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