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207.启3:8.“我知道你的作为”表示仁爱的生命。这从“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是指那些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生命的事物(参看AE 98, 116, 185节),故在此是指仁爱的事物,因为这些就是写给该教会的信所论述的。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