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私人的仁爱义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诠释启示录 #134

134.“就是有撒但

134.“就是有撒但宝座之处”表示一切虚假掌权的地方。这从“有宝座之处”和“撒但”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宝座之处”是指某种东西掌权的地方,因为“宝座”表示国度或主权;“撒但”是指地狱,一切虚假都在那里并从那里而来(对此,参看AE 120节)。圣言的许多经文提到“宝座”,它们在灵义上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审判,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属灵国度,就是祂的神性真理比祂的神性良善更充分被接受的地方(参看《属天的奥秘》,2129, 5313, 5315, 6397, 8625节)。但此处因在反面意义上提到“宝座”,故将略去通过来自圣言的经文对这一点的说明;下文将说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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