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私人的仁爱义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揭秘启示录 #850

850.启20:5.

850.启20:5.“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表除了现在所提到的这些人外,其余的人无一被接升天堂,直到那“龙”被释放后,那时他们便接受测试和审查,以查明他们的性质。“其余的死人”表示也被那些陷入唯信的人所弃绝的人,因为他们敬拜主,并照祂的诫命生活,只是还没有接受测试和审查,以查明他们的性质。此处“死人”表示这些人(847节)。因为所有人离世后首先进入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在那里接受测试和审查,并做好预备,恶者预备下地狱,善者预备上天堂。经上论到这些人说,他们“还没有复活”,也就是说,他们尚未像前者那样与主结合,并与天上的天使相联。后来,又有许多人得救,这一点从本章12-15节经文明显可知,在那里经上说“案卷展开了,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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