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私人的仁爱义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揭秘启示录 #771

771.启18:11

771.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教阶中通过神圣事物事奉并获利的级别低者,在此表巴比伦毁灭后,他们对其宗教不再被承认为神圣,却被视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因此他们无法像以前那样通过这些手段谋利的悲伤。“客商”表示他们的教阶中级别低者,因为此前所论述的“地上的君王”表示级别高者(参看767节);因此,“地上的客商”表示那些通过神圣事物事奉并获利的人。他们“哭泣悲哀”表示他们的悲伤,如前所述(767节)。“他们的货物”表示他们用来谋利或得好处所凭借的神圣或宗教事物。“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示不想拥有它们,因为它们并非神圣事物,而是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与真理。“买”是指为自己获取(606节)。对此,我们在耶利米书读到:
巴比伦,住在众水之上大有财宝的啊,你的结局到了,你谋利的量满了。(耶利米书 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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