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443.“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14节),对拿着号筒的第六位天使说”表从主出于属灵天堂向那些要去审查并显示之人发出的命令。“声音”表示神性的命令;“金坛”或“香坛”表示属灵天堂(277,392节);坛的“四角”表示它的能力(270节);在此表示接下来所说的释放那捆绑在幼发拉底大河的四个使者的能力;持号筒的“第六位天使”表示这项职责由那些审查并显示这些事者来担负(4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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