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私人的仁爱义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揭秘启示录 #388

388.启8:1.“

388.启8:1.“羔羊揭开第七印的时候”表主审查教会的状态,因而审查那些在其属灵国度之人的生命状态,就是那些处于仁及其信的人,在此是指那些陷入唯信的人。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这一点从本章以灵义来理解的一切细节明显看出来。因为本章直到第十六章论述的是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或那些具有对邻之爱并因此具有聪明的人,如前所述(387节)。不过,由于如今他们将对邻之爱说成“仁”,将聪明说成“信”;而此处不是审查那些具有仁并因此具有信的人,因为这些人都是天上的居民,所以此处审查的是那些陷入唯信的人。唯信也是与仁分离之信,因为两者没有结合(参看417节)。 “揭开封印”表示审查生命的状态,或也可说,审查教会的状态,并因此审查生命(参看295,302,309,317,3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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