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308.“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他”表邪恶的虚假摧毁真理。“剑”、“刀”和“长剑”表示与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真理对抗并摧毁它们的虚假(参看52节);此处“大剑”表示摧毁良善之真理的邪恶之虚假。它们之所以被称为邪恶的虚假,是因为还存在并非邪恶之虚假的虚假,这后者不会摧毁真理,而前者却能。这就是“大剑”的含义,这一点从经上很快说到看见“黑马”明显看出来。“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丧失对圣言的理解,能摧毁真理的,只有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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