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私人的仁爱义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揭秘启示录 #258

258.“我又看见一

258.“我又看见一位大力的天使大声宣传”表由主从内流入天使和世人思维的神性真理,以及审查。在灵义上,宣传的“天使”表示主,因为天使宣传和教导,不是凭自己,而是凭主,但仍貌似凭他自己。经上之所以说“大力的天使”,是因为他具有能力,凭能力所宣传的,会从内流入思维。“大声”表示来自主的带有能力或活力的神性真理,还表示审查,因为如下文所述,天使问:“有谁配展开那书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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