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248.“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主。这是指主,这一点从启示录(1:4, 8, 11, 17)明显看出来,那里论述了从人子,也就是主的圣言,还明言:祂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示录1:8)这些词的含义已经解释过了(13, 29-31, 38, 57节);此处“圣哉,圣哉,圣哉,主神,全能者,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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