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145.“但你们已经有的,总要持守,直等到我来”表他们应持守从圣言所知关于仁和信的少许真理,并照之生活,直等到新天堂和新教会形成,也就是主来。因为接受新耶路撒冷教义关于主与仁的教导的,便是这些人,而非其他人。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