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私人的仁爱义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揭秘启示录 #143

143.“不晓得他们

143.“不晓得他们所说撒但之深奥的”表不明白这些事物的内在,也就是纯粹的虚假之人。“撒但”表由那些处于虚假之人所形成的地狱,抽象而言,表虚假(参看97节)。所以,它的“深奥”表脱离仁之教义的内在,这些完全是虚假。该教义的深奥和内在可见于他们的书籍、学院里的讲座和布道。我在第一章的前言,特别是“因信与善行称义”那一节所引用他们的教义信条之处,指出了它们的本质。从那里的阐述可以看到,知晓该教义秘密的,只有神职人员,而不是平信徒,所以“不晓得深奥的”,主要是平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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