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私人的仁爱义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揭秘启示录 #136

136.“我曾给她悔

136.“我曾给她悔改淫行的时间,她却不肯悔改”表那些已确认该教义之人没有停下来,尽管他们在圣言中看到反对它的话。“悔改她的淫行”在此表示不再歪曲圣言。他们看见与其教义相反的话,这从经上论及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行善者入天堂、作恶者下地狱,信心若无行为便是死的、邪恶的等大量经文明显可知。若问他们歪曲了圣言的哪个部分,或他们在哪里从灵性上与圣言行淫,答案是他们歪曲了整部圣言。因为整部圣言无非是爱主爱邻的教义,主说这两条爱的诫命是一切律法和先知的总纲(马太福音22:40)。圣言也含信之教义,却非脱离仁之信的教义,而是爱之信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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