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私人的仁爱义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揭秘启示录 #108

108.“这些事是那

108.“这些事是那有两刃利剑的说的”表在出于圣言的教义真理方面的主,邪恶与虚假通过这些真理被驱散。第一章描述人子,也就是圣言方面的主之处,经上说:
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启示录2:16)
从前面(52节)可以看出,这句话表示主藉圣言及其教义驱散一切虚假。这话是说给并涉及那些将教会的一切唯独放在行为,而丝毫不放在教义真理上的人;因为他们无视或轻视教义的真理(其实它是必需的),故主对他们说:
你当悔改!不然,我就很快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与他们争战。(启示录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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