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私人的仁爱义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揭秘启示录 #106

106.“必不受第二

106.“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后来他们必不屈服于来自地狱的邪恶与虚假。第一次的死是指肉体的死亡,第二次的死则指灵魂的死亡,也就是罚入地狱(参看853, 873节)。由于“你务要至死忠心”表示他们当承认真理,直到虚假通过它们被移除(102节),故可知“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示后来他们必不屈服于来自地狱的邪恶与虚假,他们由此免于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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