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私人的仁爱义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最后的审判 #4

4.就圣言的灵义而言

4.就圣言的灵义而言,“造(或受造,创造)”也表示形成、建立和重生;因此,“造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表示在天上和地上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将来受造的民,要赞美耶和华。(诗篇102:18)

你发出你的灵,他们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新。(诗篇104:30)

雅各啊,创造你的,以色列啊,形成你的,耶和华如此说,因为我救赎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属我的;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我形成了他,我制作了他。(以赛亚书43:1, 7等等)

这就是为何人的“新造”是指他的改造,因为他被新造,也就是说,他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因此,一个“新造的人”是指一个改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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