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6.既然人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那么可知,人从父亲成孕不是生命的成孕,只是能够接受生命的最初和最纯形式的成孕;这些形式在子宫里充当一个核心或起点,物质材料则以按自己的秩序和层级适合接受生命的形式相继被添加到这个核心或起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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