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2.仁爱的私人义务也有很多,包括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管质押物或存放的贵重物品等等;其中一些是成文法规定的义务,一些是普通法规定的义务,还有一些是道德法规定的义务。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出于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这些义务,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出于另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它们。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公义而忠实地履行它们;因为仁爱的律法要求,每个人都要公义而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任何往来的人(对此,可参看TCR 422-425节)。但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履行同样的义务。
12.普通的基督徒持有“神是一位人”的观念,因为在《亚他那修信经》关于三位一体的教义中,神被称为一个“人”。但那些比普通人有学问的人却声称神是不可见的;这是因为他们无法理解神作为一位人如何创造天与地,又如何以其同在充满整个宇宙等等;只要依旧不知道“神不在空间中”,这些问题就无法进入理解力。然而,那些唯独靠近主的人却思想一个神性人身,因而思想神是一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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