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969.启16:4.“第三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表示在对圣言真理的理解能力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江河”和“众水的泉源”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参看AE 960, 961, 965节);“江河”是指那些属于聪明,因而属于理解能力的事物(参看AE 518节);“众水的泉源”是指圣言的真理(参看AE 483节)。由此清楚可知,“第三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表示在对圣言真理的理解能力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
(关于第五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天堂的一个形像和世界的一个形像,因为他是一个缩影。他从父母出生为世界的一个形像,又再次出生,好成为天堂的一个形像。再次出生就是重生;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被主重生。就其属世心智而言,人是世界的一个形像;就其属灵心智而言,人是天堂的一个形像。属世心智,也就是世界,在下面;属灵心智,也就是天堂,在上面。属世心智充满各种邪恶,如偷盗,通奸,杀人,假见证,欲望或贪婪,甚至对神的毁谤和亵渎。这些和其它许多邪恶都居于属世心智,因为对它们的爱,由此思想、意愿并实行它们的快乐就在那里。这些东西是来自父母的属世心智与生俱来的,因为人生在属世心智里面的东西中,并在其中长大,仅仅在文明法律和道德法律的约束下不去做它们,由此没有显现出他的堕落意愿的倾向。
谁看不出在这些邪恶移除之前,主不能从天堂流入人,教导并引领他?因为它们阻碍或反对、排斥、扭曲和扼杀天堂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从上面呈现自己,向下按压并努力流入。邪恶是地狱的,良善是天堂的;一切地狱之物都燃烧着对一切天堂之物的仇恨。这清楚表明,在主能从天堂以天堂流入,并将人塑造为天堂的形像之前,累积在属世心智中的各种邪恶必须被移除。
此外,由于在一个人能被主教导和引领之前,邪恶的移除必须先到来,所以原因很清楚,十诫中为何有八诫讲述决不可做的恶行和必须做的善行。良善不会与邪恶共存,在邪恶被移除之前,良善也不存在;在此之前,从天堂通向人的道路是不可能打开的。因为人就像黑海,这黑海的水必须先移到两边,主才能以云和火给以色列人开道。黑海也表示地狱;法老与埃及人表示属世人;以色列人表示属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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