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602.“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表示来自天堂的教导和对教会最后状态的感知。这从“发声”和“七雷”的含义清楚可知:“发声”是指教导,在此是指来自天堂的教导,因为经上说“七雷发声”;“七雷”是指理解和感知方面的神性真理(参看AE 273节)。经上说“七”,是因为“七”表示所有事物和完全,在论述圣物时被使用(参看AE 20, 24, 257, 300节)。它之所以与约翰从天上被像雷一样的声音所教导的教会的最后状态有关,是因为本章论述的是这个状态,这从接下来的话(启示录10:7)明显看出来,即:“在第七位天使即将吹号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也要成全了,正如神向祂仆人众先知宣告好消息。”本章最后一句话(启示录10:11),即“你必须指着各人民、各民族、各舌头和许多君王再说预言”表示神性真理必仍在教会被教导,直到这种状态,就是末了到来。由此可见,“七雷发声”表示来自天堂的教导和对教会最后状态的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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