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1211.“凡敬畏祂的”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对主的敬拜。这从“敬畏神”的含义清楚可知,“敬畏神”是指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对此,参看AE 696, 942, 1150节)。
(关于植物王国续)
现在要说一说天堂里的植物,前面已经论述了那里的动物。天堂里有各种各样的植物,和地上一样;那里甚至有些植物是地上找不到的,因为那里有不同的属和种的复合形式,具有无限的变化。它们从其起源中获得这种特性,下面我们会提到这种特性。在天堂里,植物的属和种就像前面所论述的那里的动物的属和种一样,也是不同的。
天堂花园、树林、田野和平原照着光和热的层级而出现在天堂里;其中又有灌木丛或成片的树木、草坪和花坛。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主要有一片片果园,其果实会滴出油,或提炼出油来;还有芳香四溢的花坛,其种子因香味和油而尝起来是甜的;又有发出类似香味的草地。中间或第二层天堂也有果园,其果实会滴出酒,或提炼出酒来;还有散发出宜人香气的花坛,其种子有各种微妙的味道;又有类似的草地。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同样有与至内层天堂和中间天堂中的事物类似的事物,只是照着层级在快乐和宜人程度上有所不同。
此外,至内层天堂还有纯金的果实和种子,中间天堂有银的果实和种子,最低层天堂有铜的果实和种子;还有宝石和水晶制成的花朵。这一切都是从那里的土地中生发出的产物。那里有土地,和我们一样;但那里所有的东西都不是从所播撒的种子中产出的,只是从种子中被创造出来;那里的创造是瞬间的,持续时间有时很长,有时只是一会儿;因为在那里,它们靠来自天堂太阳,即主的光和热的力量存在,无需世界太阳的光和热的帮助。这就是为何我们地球的土地上的物质是固定的,发芽生长是恒定不变的;而天堂里的土地上的物质或实质不是固定的,因此,从它们中的发芽生长也不是恒定的。那里的一切事物都属灵的,只是在一个属世的表象之下;但在受制于我们世界太阳的土地上,情况就不同了。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证实这一事实:一切属灵事物,无论在天堂里的,还是在世界上的,也无论在初始还是在终端,都有这三种力量在里面,即作用的力量,创造的力量和形成的力量;这些力量不断倾向于它们的终端,它们终止并存在于终端中。因此,天堂也有土地,因为那里的土地就是在终端中的这些力量。不同之处在于,那里的土地因其起源而是属灵的,而它们在这里是属世的;我们土地的生产是从属灵之物通过自然界这一媒介实现的,但在这些土地上,却无需自然界这一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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