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935.“每月都结果子”表主照人里面真理的各个状态而在他里面产生良善。“月”表示人在真理上的生命状态,如下文所述。“结果子”表示产生良善;“果子”表示爱与仁的良善,如刚才所示(934节);由于本质上是主在人里面产生良善,尽管人貌似凭自己、因而表面上产生它们,如前所述(934节),故显而易见,这句话表示主在至内层或核心处时,便从这至内层或核心处产生它们。不过,有必要阐明当如同理解这句话,即:主照人里面的真理状态而在他里面产生仁之良善。若里面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却以为人行出的良善是主所悦纳的,也就是所谓的属灵良善,就大大受骗了。对人来说,没有真理的良善并非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也并非真理,尽管它们本身可能是真理;因为没有真理的良善就像人没有理解力的意志,这种意志不是人的,而像兽的,或像技工所操纵的木偶的。但意志与理性一起就会照着它藉以存在的理解状态而变成人。因为每个人的生命状态具有这样的性质,他的意愿若不经由理解或认知,就什么也做不了,理解或认知若不通过意愿就什么也思考不了。良善与真理也一样,因为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或认知。
由此明显可知,主在人里面所产生的良善取决于他里面的真理状态,也就是他的理解力。这就是“生命树每月结果子”的含义,因为“月”表示人里面的真理状态。所有时间,也就是小时、天、周、月、年、世纪,皆表示生命的状态(参看476, 562节)。生命在真理上的状态之所以由“月”来表示,是因为“月”是指由月亮所决定的时间,而“月亮”表示理解或认知和信仰的真理(332, 413, 414, 919节)。在以下经文中,“月”所表相同:
愿约瑟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太阳出产的宝物和月亮出产的宝物。(申命记33:13-14)
从月到月,从安息日到安息日,凡有血气的必来在耶和华面前下拜。(以赛亚书66:23)
由于“月”,也就是月亮的度量具有这种含义,所以:
他们在每月或新月的开始献祭。(民数记29:1-26;以赛亚书1:14)
那时,以色列人还吹号。(民数记10:10;诗篇81:3)
他们被吩咐要守亚笔月,在那时守逾越节。(出埃及记12:2;申命记16:1)
“月”表示人里面的真理状态,在反面意义表示他里面的虚假状态,可参看启示录( 9:5, 10, 15; 11:2; 13:5)。以西结书(47:12)中的“月”所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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