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885.在圣言中,“哭号”(crying,或译为哀号,哀声,哀叫的声音)论及对来自地狱的虚假的悲伤和恐惧,因而论及由它们导致的荒废;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从前的患难已经忘记,也从我眼前隐藏了。那时,必不再听见哭泣的声音和哀号的声音。(以赛亚书65:16, 19)
在启示录,如此处,这些话也论及耶路撒冷。
众人披上黑衣坐在地上,耶路撒冷的哀声上达。(耶利米书14:2等)
论到对那些使教会荒凉的虚假的哀悼:
耶和华指望公平,却看到流血;指望公义,却看到冤声。(以赛亚书5:7)
有牧人呼喊的声音,因为耶和华使他们的草场变为荒场。(耶利米书25:36)
从鱼门必发出哀叫的声音,因为他们的财宝必成为掠物,他们的房屋必变为荒场。(西番雅书1:10,13)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4:31; 15:4-6, 8; 24:11; 30:19;耶利米书46:12, 14)。不过,要知道,在圣言中,“哭号”(crying,或译为哀号,哀声,哀叫的声音)论及内心所迸发的各种情感,所以这是一种哀悼、祈求、出于悲伤的哀求、乞求、愤慨、忏悔,甚至欢喜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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