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767.启18:9.“地上的君王,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的,看见烧她的烟,就必为她哭泣哀号”表那些通过将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真理变成教会神圣事物而拥有更大统治权及其快乐的人,当发现这些事物沦为亵渎之物时所遭受的更内在的悲伤。本节和下一节论述了“地上君王”的悲哀,他们表示那些教阶中级别最高者,也就是所谓的权贵和大主教;11-16节论述了“地上客商”的悲哀,他们表示教阶中级别低者,就是所谓的修道士;17-19节论述了“船主和水手”的悲哀,他们表示那些捐献的人,也就是所谓的平信徒。此处论述的是“地上的君王”,他们表示教阶中级别最高者。“君王”不是指君王,而是指那些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陷入源自邪恶的虚假之人(参看483, 704, 720, 737, 740节)。故此处“与淫妇行淫并一同奢华”的“地上的君王”表示那些通过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真理,尤其通过他们所歪曲和玷污的真理,就是主对保罗所说的话而享有统治权及其快乐的人;对此,接下来会解释。“行淫”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134,632,635节);“一同奢华”表示享受统治的快乐,同时享受财富的快乐(759节)。他们的“哭泣哀号”表示他们更为内在的悲伤。经上之所以说“哭泣哀号”,是因为“哭泣”是出于统治被推翻的悲伤,“哀号”是出于对丧失财富的悲伤。由于这些人的悲伤比那些“地上的客商”更内在,故经上论及表示教阶中级别高者的“地上的君王”说,他们“哭泣哀号”,而论及表示教阶中级别低者的“地上的客商”则说他们“哭泣悲哀”。“看见烧她的烟”表示当他们发现其宗教的虚假,也就是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和玷污,沦为亵渎之物时。“烟”表示这些虚假(422, 452节),“烧”表示亵渎之物(766节)。从这些事,以及前面所解释的那些事(766节)明显可知,“地上的君王,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的,看见烧她的烟,就必为她哭泣哀号”表示那些利用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真理而拥有更大统治权及其快乐的人,当发现这些事物沦为亵渎之物时所遭受的更内在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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