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715.“人由于这雹灾就亵渎神,因为这雹子的灾极大”表他们因已经确认这类虚假,故将真理否认到这种程度:他们由于其内在的虚假与邪恶所产生的抵触而无法承认它们。“亵渎神”表示否认和不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571,582,697节),同样否认和不承认圣言的真理;“因为这雹子的灾极大”表示由于确认唯信称义所导致的这些可怕而又凶残的虚假(714节)。他们之所以由于这些虚假而无法承认真理,是因为对虚假的确认就是对真理的否认。表面上看,意思好像是说这“雹灾”如此之大,以致当这雹子落在他们身上时,他们因折磨或痛苦才亵渎神;但意思不是这样,而是说,他们由于虚假而无法承认真理;本章前面也一样,在那里,经上说他们因热“亵渎神之名”(16:9);因疼痛和疮“亵渎天上的神”(16:11);可参看对它们的解释(692,69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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